近段时间以来,“暴骑团”横冲直撞闯入公众视野:上海徐汇滨江地区清晨出现一群“暴骑团”,几十辆自行车浩荡前行,这些骑行者有的不顾交通信号灯,肆意闯红灯,有的甚至侵占机动车道,给正常通行的行人和车辆带来极大困扰。对此,当地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乱骑行开展了专项整治。(4月20日《法治日报》)
骑行本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方式,组团骑行还满足了部分人的社交需求。但打着“健身”旗号的违法违规骑行,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暴骑团”横冲直撞,公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祟。
正如有律师表示,“鉴于骑行团的流动性较大,也不像机动车还有牌照可以被道路监控约束,实际上对于自行车组团骑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难度是比较大的,很多违法行为难以被交警发现并制止。”可以说,一些“暴骑团”之所以“野性”十足、有恃无恐,就在于其违法行为没有被制止、被惩戒。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法不能为不法让路,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法,以敬效犹。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将“暴骑”交通违法行为列入个人征信。目前,一些城市已经有相关政策和地方法规的支持。比如,南京、福州等地出台相关信用管理或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闯红灯、骑快道等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次数的,构成失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纳入征信黑名单。这无疑可以给“暴骑团”以强有力的震慑。
除了有关部门加强执法、惩戒外,还应采取共建、共治等方式,遏制“暴骑团”横冲直撞行为。比如,对自行车尤其是竞速自行车进行登记、悬挂识别标志等,消除骑友侥幸心理;对自行车在人流密集、交通路况复杂地段进行限速,为治理横冲直撞提供依据;建设一些固定的骑行绿道或者竞技场所,让骑友进入专门的场所内骑行,安全开展竞技活动。总之,只有进行严格管理和科学引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暴骑团”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