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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新模式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4月15日,记者获悉,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和建议,防范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通知明确,督促学校建立“渠道畅通、回应及时、处理得当、回访满意”的食品安全投诉问题或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渠道,公示处理投诉问题的责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食堂就餐区和食品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你呼我应”的渠道和方式,有条件的可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予以公示。

通知要求,学校接到投诉后,要第一时间回应,对需要现场处理的,应迅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见面或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均要做到“即呼即应”,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在做好解释的基础上,告知答复时限,并在要求时限内予以答复。对投诉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对初步判断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向市场监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通知规定,学校在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满意度回访,跟踪问效,定期深入分析投诉问题的类别性质、产生原因等,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更好地呵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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