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分类建设市场、打造线上零工市场、助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 3月28日,记者获悉,安徽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规范零工市场服务布局,分类建设市场。各地要将零工市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谋划,结合促进“家门口”就业有关要求,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本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原则,分类建设灵活就业服务市场。对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集中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重点服务行业用工需求。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结合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就业驿站等服务网点建设,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向灵活就业人员就近提供服务。
打造线上专区。结合“三公里”就业圈建设,打造线上零工市场,适应新业态、新行业发展趋势,按照操作便捷、服务全面原则,逐步完善功能,优化程序设计,形成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同步建设、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强化网络平台实时管理,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免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结合就业服务“一库一平台”建设,将零工市场供求信息纳入省级就业信息平台,搭建线上供求匹配平台,实现全辖区零工市场信息联通、集中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通知》还明确,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质量,创新运行模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运作的零工市场,要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具备专门的服务场所设施,能够容纳一定数量人员集中开展对接洽谈活动。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挂零工市场牌子的,要在综合服务场所划分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管理的零工市场,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严格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运行情况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及时予以退出。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20~30万元一次性补助。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和纠纷争议快速调处机制,依法规范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合法权益。要加强信息真实性审核,助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零工人员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和安全意识,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