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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秤”再“鬼”也怕“较真”

王军荣
“鬼秤” 朱慧卿/漫画
 

3.7斤水果竟能称出4.2斤,500克的砝码称出750克……日前,“新华视点”记者走访发现,一种能够随意调节物品重量的电子秤频现市场。所谓“鬼秤”还形成了一条改装、销售的地下产业链。(3月15日《工人日报》

缺斤少两“鬼秤”多隐藏在水果店、早市、海鲜市场,无良商家购买、使用“鬼秤”很方便,瞬间就实现切换,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然而,缺斤少两“鬼秤”无论多“鬼”,最怕的是“较真”,只要消费者习惯性“较真”,执法部门“惩罚性较真”,双重“较真”,“鬼秤”再“鬼”也无法欺骗消费者。

做生意要讲诚信,可许多商家却利用“鬼秤”多赚骗钱,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也在破坏社会诚信。

消费者去购物,基本上大致能够估算出斤两,虽然有的“鬼秤”与正常秤差得不多,不仔细可能无法发现,但现在的菜场都会摆放“公平秤”,只要觉得不对,在“公平秤”上一称,就能发现。而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则要和商家“理论”,只要敢于维权,维权的消费者多了,商家恐怕没有胆量再用“鬼秤”了。许多消费者一方面没有核查的习惯,另一方面也没有较真的习惯,这使得一些商家觉得消费者“不骗白不骗”。当然,消费者一旦发现缺斤少两,要注意保存消费凭证,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缺斤少两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执法部门对“鬼秤”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既要织密检查次数,又要提高惩罚力度,对于使用“鬼秤”商家要给予重罚。

小小一杆秤,一头连着商家的诚信,一头连着消费者的权益。治“鬼秤”势在必行,既要持久,又要雷霆;既要专项整治行动,又要常态化打击。当然,对于生产“鬼秤”的厂家也不能轻易放过,要形成合力,要畅通跨省案件的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机制,彻底斩断黑色产业链。“鬼秤”再“鬼”也怕“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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