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担保人踪迹了,你们快来!”2月25日晚,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其案件担保人第二天举行婚礼,需要执行干警前往巢湖市对其采取执行措施。
经查询,执行干警发现案件担保协议并没有明确可以直接执行该案担保人,需要申请人就担保协议另行起诉,于是将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声称自己已经赶到巢湖市蹲守,得到消息第二天被执行人也将参加担保人婚礼。接警后,执行干警于2月26日早晨驱车前往巢湖市指定位置。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尊重中国的传统习俗,执行干警将警车停至距离婚礼现场500米处停车场与申请人会面。询问后得知,被执行人一大早就赶回老家,并未参加婚礼。经执行干警多次沟通,申请人与担保人达成一致,在婚礼结束后,担保人凑齐2万元案款当场代为履行并将被执行人的线索提供给申请人。根据担保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位置线索,执行干警立刻驱车前往该地,发现被执行人正在亲戚家聚餐,其家人得知执行干警来意后,当场代为履行剩余案款及案件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