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以前是我犯糊涂,请你们放心,我以后再也不会轻生了,我会努力生活的!”说这话的是阜南县司法局朱寨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刘某。2023年,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由阜南县社区矫正大队及朱寨司法所对其执行社区矫正。入矫初期,刘某对社区矫正认识不够且对工作人员有抵触心理。
某天,矫正小组成员王某接到村民反馈:刘某因与妻子感情破裂,即将离婚,情绪处于崩溃边缘,在家中大量饮酒后独自外出,家人也无法联系上刘某。事态紧急,司法所迅速组织刘某的担保人及邻居在村内寻找,工作人员则对刘某所在村庄的沟河、堤坝、养殖场等区域进行搜寻,最终在一处沟塘边找到了醉醺醺的刘某。
刘某醉卧沟边,随时有滑入水中的危险。工作人员迅速上前准备将刘某带离沟边,但刘某极度抵触,“呜呜呜……我活得太憋屈了,你们不要管我,让我自生自灭吧……”身体翻滚躲避救助,一度险些掉入沟中。工作人员遂决定先稳定刘某情绪,再实施救助。
在工作人员的竭力劝说下,刘某重燃生的希望,痛哭一场后表示:“刚刚我钻了牛角尖,孩子才两岁,母亲快七十了,为了他们,我会努力生活。”
为确保刘某不再出现危险,朱寨司法所按规定将其列为重点人员,制定了“监管和教育并重、加强心理疏导”的矫正方案。与矫正小组成员一道时刻关注其动态,帮助其化解心中郁结,鼓励其积极面对现实和解决问题。
近期,刘某深受教育触动,表现大为改观,顺利度过矫正期,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