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肥东县石塘镇公路站联合石塘派出所在店高路与石长路交口开展劝导两轮电动车佩戴头盔、三轮车电动车禁止载人等宣传工作,对来往非机动车进行交通安全劝导,为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去年以来,石塘镇各社区交通劝导员、志愿者们在辖区内重要路段、重点时段进行交通安全劝导,针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采取“劝导+宣传”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使群众直观感受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共同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纠正一起,倡导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