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散装酒卖千元?别让“特供酒”成为“忽悠酒”
医生当主播,医疗健康科普多多益善
这样做,你的生活会大不同
能扛事,就是才华横溢
守好“廉关”过好“廉节”
下一篇4 2024年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10元散装酒卖千元?别让“特供酒”成为“忽悠酒”

叶金福
“忽悠酒” 朱慧卿/漫画
 

“中南海内招酒”“中央军委办公厅内招酒”“海、陆、空军部队特供酒”“中央警卫局接待用酒”……近日,重庆警方侦破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抓获涉案人员53名,摧毁一个辐射全国的“特供”假酒包装、生产、批发销售网络,揭开了“特供”假酒黑产内幕。(2月4日《新京报》)

据报道,成本价10元一斤的基酒,在酒瓶印上“特供”之类的字样,一瓶就可以卖到上千元。酒的质量却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是由小作坊用散装酒灌装的,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然而,即便如此,类似的“特供酒”却还是备受推崇。

其实,虽然“特供”“内供”等酒品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但多年前有关部门就已明令禁止制售此类酒品。2013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这说明,所谓的“特供酒”早已成为历史,如今已被列入“禁止制售”范畴。

“特”字号商品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就是有利可图,有消费者出于收藏、送礼等心理,愿意花高价购买此类酒品。但实际上,这些“专特供”酒品往往来路不明。所谓的“特供酒”其实就是“忽悠酒”,其目的就是收割消费者的“智商税”。

要防范“特供酒”成为“忽悠酒”,还需监管发力。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线上线下商家售卖的各种酒品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和督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一旦发现商家售卖所谓的“特供酒”,尤其是售卖劣酒假酒,不妨通过高额罚单、没收酒品、从业禁止,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明白“特供酒”就是“忽悠酒”,从而自觉做到不轻信、不购买所谓的“特供酒”。

当然,消费者也要学会理性消费,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尽可能选择正规购买渠道,切忌被“特供”“专供”等酒品所迷惑。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