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临时招聘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未采取接电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未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护,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记者从合肥经开区了解到,2023年该区19名企业安全负责人被应急管理部门立案处罚,累计罚款39.46万元。
被处罚的合肥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江某某,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充气检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不足,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单位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5.21万元。
将房屋租赁给其他单位生产经营,是否不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据悉,合肥某资产管理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对承租方开展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违法事实,被应急管理部门罚款4.5万元,该公司直接主管人员王某亦被应急管理部门罚款0.8万元。
合肥经开区应急城管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应急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工贸领域、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城镇燃气、夏季攻势等专项行动。同时,结合实际,研判薄弱环节,制定补强措施,组织开展“厂中厂园中园”消防整治、九小场所“三合一”整治等行动,发现并及时整改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从快从严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并追责,不断提升辖区安全生产发展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