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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能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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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能放纵

高畅
 

“‘朋友圈’里能卖烟花吗?”近日,北京市民林女士反映,各种烟花爆竹在“朋友圈”、社交群里刷屏了。“朋友圈”烟花销售商大多以此引流至电商平台下单,也有人直接在社交平台上“自助接单”。然而,网上无证经营、违规售卖烟花、将烟花储存在居民楼等情况时有发生,为社会安全增添了风险隐患。(1月19日《法治日报》)

“爆竹声中一岁除”,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点燃烟花爆竹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年味儿”。然而,一些人借新春佳节热度,利用“朋友圈”、直播间等渠道违法售卖烟花爆竹,为社会安全增添了不少风险隐患。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显然属于个人出售,不具有相关资质。

同时,“朋友圈”销售的烟花爆竹大多采用私家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同样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在运输过程中的颠簸、碰撞、挤压极易引发爆燃、爆炸,造成事故。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实属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

此外,“朋友圈”中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多为短期经营,并没有专门的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其储存烟花的地点多为民宅,这种情况涉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居民楼或住宅区域人员密集,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基本条件。若储存不当,一旦遇到火源、热源、电源或者受到撞击、摩擦等外力,就有可能发生自燃、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朋友圈”不是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法外之地。无证经营、违规运输烟花、将烟花储存在居民楼等行为,不仅违法违规,稍有不慎还会涉及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应对烟花爆竹违规销售、运输、储存等行为严加打击,加大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上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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