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科院零食爆火,不少消费者表示,农科院研发的产品会更令人放心,其“无添加”的宣传也更吸引人们的眼球。这也让不少商家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他们利用消费者对“科学家”“农业科学研究院”的信任,在介绍商品时大肆宣称商品为“某科研所研发,纯绿色,无添加”,甚至在商品包装或网购平台的商品介绍页面明确写着“与××农科院联合研制出品”,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1月15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中国农科院以及各地农科院研发了不少绿色健康、性价比高的食品,受到消费者广泛欢迎。一些商家看到农科院产品热卖,便动起了“歪脑筋”,推出蹭“农科院”标签的产品,用高价忽悠消费者,赚得盆满钵满。
商家明知自己销售的产品并非农科院研发,却打着“农科院”的旗号欺骗坑害消费者,不仅道德上有瑕疵,而且涉嫌违法。商家给产品贴上“农科院”标签出售,属于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商家损害其他竞争者利益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商家给产品披上农科院“假学历”销售,还涉嫌消费欺诈。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商家要求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惩罚性赔偿。
依照我国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大部分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刑法中关于虚假广告罪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以说,商家蹭“农科院”标签卖产品虽然能赚大钱,但付出的代价也高,最后一定得不偿失。
“农科院”食品真假难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做生意,诚信是长远之道。商家想赚钱可以理解,但一定要走正道,不能走歪门邪道。希望商家规规矩矩做生意,不要再做蹭“农科院”标签之类的事,用高性价比产品赢得消费者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