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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灭“生鲜灯”还需亮起“监管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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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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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灭“生鲜灯”还需亮起“监管灯”

廖卫芳
 

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生鲜灯禁令”实施首月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30余万次,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近3万家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开出多张罚单。群众普遍反映,原先市场里红红绿绿的“生鲜灯”不见了,终于能看清肉菜瓜果的自然本色了。(1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一些商超、农贸市场之所以使用“生鲜灯”,其目的就是给农产品“美颜”,以求提高销量。但使用“生鲜灯”不仅涉嫌消费误导,更涉嫌消费欺诈。

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规定,明确于去年12月1日起禁止使用“生鲜灯”,这无疑是一道消费保护令。一方面,有了生鲜灯“禁用令”,无良商户就不能堂而皇之地利用“生鲜灯”误导、欺诈消费者;另一方面,有了生鲜灯“禁用令”,消费者一旦购买肉类、海鲜、蔬菜等遭遇“生鲜灯”,就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现实中,一些无良商户面对生鲜灯“禁用令”,却依然我行我素,俨然不把“禁用令”放在眼里。

因此,要掐灭“生鲜灯”,不能仅靠一道“禁用令”,还需亮起“监管灯”。

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通过相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又要通过全方位、全链条的“严督查”,遏制无良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一旦发现无良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监管部门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

其三,监管还要“严教育”。监管部门要对广大商户加强诚信、守法教育,督促商户树立“客户至上,诚信第一”的经营理念,自觉遵守“生鲜灯”禁用令,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相信,只要亮起“监管灯”就一定能掐灭各种违规使用的“生鲜灯”,从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真实、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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