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泾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暨醉驾类案件办理座谈会。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及县检察院全体刑事检察干警参会。
会上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以及宣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醉驾类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与会人员紧密围绕醉驾类案件立案标准、侦查取证、办案时间、快速办理等实务问题深入研讨交流,并就分工负责、加强协作配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