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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警发布多起典型交通案例
老年群体出行安全提示请注意

实习生 张家洛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老年人出行安全尤其应该重视,但老人行动较迟缓、反应较慢,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对路况、车速、车距的判断不准易受伤害。日前,合肥交警部门公布了4起涉及老年群体的典型交通案例,并向老年群体发出交通安全提示。

案例一:马路逆向骑行

2023年7月25日,合肥市北一环路与蒙城路交叉路口,70岁的徐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结果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封闭式货车撞倒,徐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警方提醒:行人、非机动车在过马路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确认安全再通过。

案例二:闯红灯

2023年9月20日凌晨,合肥市锦绣大道与天都路交口,68岁的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行至路口时,信号灯为红灯。王某违反信号灯指令,丝毫没有减速,驶入路口,结果被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小型面包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警方提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生命只有一次,切勿拿生命去“赶路”。

案例三:横穿马路

2023年10月17日,合肥市徽州大道和水阳江路交口,76岁的许某由东向西骑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提醒:行人、非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时,应当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案例四:高速或高架步行

近日,合肥市交警支队新站大队铁骑队员巡逻至淮海大道大禹路上跨桥时,发现一位老人正独自在高架桥上行走。交警立即上前进行劝阻,并拦停一辆过路车辆,将老人安全送离高架。

警方提醒:行人、非机动车进入快速路,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对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老人、孩子,相关监护人一定做好提示和教育,避免发生危险。

提示:电动三、四轮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合肥交警希望各位老年朋友在出行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早晚或光线不好的时候,老年群体要减少外出;确需外出,请穿着鲜艳颜色的衣服或打开手电。横穿道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在没有斑马线的道路上,过路口前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折返。

同时,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安全系数低、隐患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老年群体要自觉做到不买不骑不坐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注意系好卡扣,骑行时遵守交通规则。

此外,大型车辆盲区范围大,车辆转弯时司机视线受阻,看不见车身周边情况,骑车时务必远离大型车辆,切忌争道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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