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59名“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磊名列其中。 陈磊的名字里有三块“石头”,人如其名,工作生活中,陈磊一向勤恳质朴,铁面无私,像石头一样坚韧,也像石头一样执着。从检14年来,他始终扎根办案一线,勇挑重担、勤于钻研,炼就了一身过硬的办案本领,以赤胆忠心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
案子“喂”出来的检察业务专家
1984年,陈磊出生在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电视是他接触外界、获取信息的最大窗口。“看到电视剧里的法律精英,我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主持公道。”2009年,陈磊大学毕业,本可以留在大城市里从事一份待遇相对优厚的律师工作,但他毅然选择返回故乡,考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实现从法学生到“检察蓝”的身份转变。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检察官能力素质的塑造和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坐得住冷板凳、耐得住性子,俯下身办案、沉下心思考。
工作以来,陈磊总是主动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办案数千件,从未出现无罪和信访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陈磊所在的办案组承担了全市80%的涉黑上诉案件,任务重、困难多,陈磊废寝忘食地投入到案件中,“5+2”“白+黑”更是常态。
经他办理的案件卷宗累计五百余册,高近10米,制作审查报告达250万字之多。在这种高压状态下,陈磊依旧一丝不苟,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发现了部分案件判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定性错误、量刑错误、罚金计算错误之处,果断提出纠正意见并被法院采纳。
矢志不渝,追求公平正义
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严谨细致的工作习惯加上丰富的洞察力,使陈磊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善于从办案中发现并深挖监督线索。
在一起上诉案中,被告人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二审期间,陈磊不仅在白天专门复勘了现场,还在案发时的凌晨1时再次来到现场,查明该时段的道路车辆运行情况。陈磊认为,被告人在公共道路上的飙车行为虽侵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重大公共财产的安全,但其主观上对结果的发生既无希望亦无放任,而是具有过失,遂建议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期间,陈磊还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疏导当事人情绪,最终成功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人获得谅解。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改判意见,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案件改判不仅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使被害人近亲属顺利通过诉讼途径,取得保险公司原本明确拒绝赔偿的死亡赔偿金,双方当事人均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陈磊依法纠正漏捕漏诉18人,成功办理重罪轻判抗诉案件78件,5件入选、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地方抗诉案例指导库、全省精品抗诉案件,全省优秀典型案件等。
研机析理,提升办案经验
学习与办案永无止境,需要不断武装自己,才能跟上、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履职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陈磊是爱钻研之人,他以自己办理的案件为基础,提炼升华了大量办案经验。
比如,他撰写的《刑法修正案(九)后行贿罪适法问题研究》一文刊发后,引起法律界同行关注,收到了来自北京、江苏、山西等多地检察官及律师的咨询和反馈。“将自己的经验分享给更多战友,为类案办理提供更多启发和参考,不仅是责任,更是一种幸福。”陈磊说。
十数载埋头办案,坚毅果敢,千余案反复打磨,久经考验。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每一起案件中彰显司法公正,当好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人,身为检察官,陈磊司法为民的情怀坚若磐石。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