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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重点建设工程施行环保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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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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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重点建设工程施行环保新规

记者 王珊珊 实习生 凌文婷
 

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重点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施行重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新规,据悉,该新规适用于该局承担的市政路桥、水环境治理、房屋建筑等各类项目的施工。

新规显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要求工地开工前,应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安装不低于30厘米的防溢座,围挡上方安装喷淋设施,间隔不大于4米。拆除工程不能整片拆除而采用分片拆除时,应分片围挡。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围挡。

施工工地每个出入口应按要求设置下沉冲洗平台,不具备建设车辆自动冲洗系统条件的施工工地或施工作业面出口,应设配备高压水枪的人工冲洗平台。在工地洗车台末端与市政道路之间,用可降解的环保聚酯防尘布或其他吸水材料吸泥降尘,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施工形成的土堆,要全部使用密目网覆盖,或者种植成本不高、覆盖性强、生长较快的草本植物,实行临时绿化,有效控制扬尘,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此外,城市建成区内全面落实“两个禁止”要求,禁止在施工现场安装预拌砂浆储存罐、混凝土输送泵等设施,应使用商用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进行施工。因特殊工序原因,必须采取现场搅拌的,需报主管备案同意后,在封闭空间进行施工。

新规还提出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于易产生施工噪音的施工工序,减少夜间施工。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作业不得超22时,早间作业不得早于6时,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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