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安徽省“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在总结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全省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到2024年6月底,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4个试点市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其他省辖市可以按照本实施方案适时开展试点,力争到2024年底前,“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行,实现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围绕全面梳理“无证明”事项、分类推进“无证明”办理、规范“无证明”办事流程、建立“无证明”长效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推动数据共享、落实告知承诺、实施部门核验、健全完善“帮办代办”“自助办”工作机制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投诉监督机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优化长效机制等10余项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政务服务考核内容。要强化工作保障,各市要深化数据赋能,加大工作保障力度,为“无证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要加强宣传推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路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