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其中提出,深圳市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展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新规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随即,上海也宣布相关试点将于近期出台,“步子不能迈得太大,慢慢打通各个环节,也让医、护、患都有理解适应的空间。”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优先遴选有需要、可操作、符合医疗安全的门诊先行试点。……我们希望能以更完善的细则做好风险规避,迈出稳妥的第一步。”
在立法上首次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开始。在这里,专科护士是指在某一特殊或者专门的护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专长的专家型临床护士。
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等客观情况,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护士处方权制度。处于中度老龄化的中国,情况似乎更加紧迫,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441.1万人,其中注册护士522.4万人,庞大的护理队伍面临着更加多元的医疗服务。缓解我国医疗供需失衡和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现状,促进我国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我们需要持续探索符合国情的护士处方权管理制度。
对整体医疗资源而言,专科护士具有在一定范围内的处方权,能够降低患者等待时间、降低医疗成本。让我们想象一个场景,眼下冬季呼吸道疾病高发,特别是儿童呼吸道疾病高发,动辄等号几百,但如果护士具有处方权,就可以在第一时间为患者开具相关检查、处理的处方,为之后的治疗节约时间。
对护士的个人发展而言,这也无疑打开了新的职业通道,打破了护士的职业天花板。当然,患者的接纳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反复论证,充分准备,积极鼓励,谨慎实施,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应持有的态度。也唯有如此,才能让护士处方权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佳答案。 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