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公里高速,没找到一个能用的母婴室。”前不久,因家中有急事,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张先生开车,带老婆和3个月大的儿子赶回河南南阳老家。令他没想到的是,中间路过和停靠了近20个服务区,其中只有两个服务区有母婴室,而这两个母婴室,一个并未启用,另一个门半掩着,里面堆满了杂物。(11月23日《法治日报》)
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据媒体报道,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天津多家商场、地铁站、医院、饭店等地,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场所都没有设母婴室。而设母婴室的地方,有的和残疾人卫生间混在一起,里面臭味扑鼻;有的被占用成杂物间,或被当吸烟室使用。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但从目前来看,各地仍普遍存在母婴室设置不足、设施不齐全,被不合理使用、占用等问题,距离计划目标和公众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在实施三孩政策的当下,完善母婴室设置是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不仅可以提升携婴出行群体的出行体验,助推“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形成,也能够给予哺乳的母亲人格上的尊重,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公众权益。
避免母婴室沦为摆设,除了加强宣传引导外,关键在于将母婴室的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靠法律的强制力予以推动落实。在这方面,广州的经验做法就值得借鉴。2019年,广州出台了全国首部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要求,。截至去年,广州共建成1300多间母婴室,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城市。
鉴于此,有关方面应尽快推动母婴室入法,通过出台专门立法或修改相关法律的形式,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写入法律,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推动母婴室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