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人民法院报》第6版整版刊发《阜阳: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通过讲述阜阳市两级法院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的故事,展示安徽在司法层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好做法,努力答好司法为民新考卷。
近年来,安徽省阜阳市两级法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以“赶考”姿态,努力答好司法为民新考卷。近日,阜阳市5个人民法庭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在辽阔的皖北平原,展现新时代新“枫”景。
建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成为阜阳法院“一颗公正心,为民办实事”十件实事之一,入选2022年度阜阳市政法机关“惠民利企十件实事”及“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阜阳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多次深入人民法庭调研,先后形成调研报告14篇。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突出强基导向,出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制度4项,从人员配置到物资装备,按照“配齐配强”总要求,建立“1专4统”诉讼服务新机制,条线式列出服务站建设各项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阜阳全市49个人民法庭全部挂牌成立诉讼服务站,实现诉讼服务站全覆盖,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立案、开庭审理、咨询法律问题等诉讼服务,实现“一庭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好”,大幅减轻群众的诉累。全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成为阜阳市两级法院司法为民的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