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引导采购单位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同步实现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双优化。
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应采购获绿色建材认证产品,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70%,建成后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获得国家认定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政府采购全流程落实绿色采购。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包装和绿色运输具体需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要求及履约验收条款,确保绿色包装的推广应用。采购人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行政事业单位无特殊情况应当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及其租赁配套服务。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多渠道发布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文件及宣传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督促各单位开展文件解读及业务培训。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要明确绿色原则,将绿色采购需求嵌入采购文件中,体现绿色采购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