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报10月25日08版)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互联网在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
《条例》是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的。《条例》的施行必将为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带来安全保障。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很容易沉迷网络,该《条例》从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入手,意在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能够接触到的网络游戏的类型,限制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游戏的时间,避免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从而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带来的危害众所周知。它不但会带来一些身心健康问题,还会催生网络暴力等极端事件。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光有《条例》不行,关键是行动。保护未成年人,离不开社会共治。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学校、家庭、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要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切实肩负起责任,齐抓共管,这样才会为未成年人营造出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