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促进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若干措施》,着力推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开展全省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记者了解到,对低效工业用地连片再开发范围内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或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建设用地,单宗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亩且累计不超过再开发项目用地总面积10%的,经批准可与邻宗土地一并开发,并按照再开发地块的供地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要求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化工园区批准范围内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时,原则上应保持工业用途不变。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开发工业立体空间。各地可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均参照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配置相关规定执行。鼓励低效工业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改等方式增容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