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持续推进“一改两为”会议精神,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开展沉淀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
该中心落实专人对沉淀保证金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保证金清退台账,明确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缴纳金额等,为清退做好基础性工作。及时发布《关于清退沉淀保证金的通知》,明确办理退款流程、咨询电话和所需提供的资料,此外还采取电话及微信、QQ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协助通知等方式,多渠道联系投标企业尽快办理退付手续。主动服务,安排专人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告知事由。优化流程,在投标企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委托代办等方式办理退款,第一时间将相关款项原路返还其交款账户,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退还沉淀保证金1.43亿元,已实现沉淀保证金应退尽退,全面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