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部门全力推进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
多措并举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工作
省药监局“百名专家助药企”主题活动走进芜湖护航中药高质量发展
省药监局出台 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验收标准
3上一篇 2023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省药监局出台 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验收标准

本版稿件 记者 张亚琴 /文 省药监局/图
 

日前,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志着全省药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之路。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是国家药监局命名的第一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经国家药监局推荐,2022年,滁州市药品监管实景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也是唯一一个由国家部委推荐入选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充分发挥基地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扩大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覆盖面,省药监局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标准》共设置6项指标,除基地管理制度、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指标外,体现“三个面向”普法工作的核心指标为开放式指标,其目的是引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标准》还原则规定了各项指标分值,规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方可作为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候选对象。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制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在2023年年底前验收第一批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