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显得“大方”,两个人吃饭却点了5个菜,吃不完也不打包。因此,河北省邢台市执法人员对饭店警告后,饭店仍未按要求整改。近日,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菜馆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8月27日《法治日报》)
“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饭店被处罚了。看到这样的处罚结果,有不少网友在为饭店叫屈。网友的意思是: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也不算多,而且饭店也不可能知道他们“吃不完”。表面上看,这样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可是,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有问题的不是“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而是“不能浪费”。有的人饭量大,那么两个人吃饭点6个菜也不是问题。有的饭店的菜量小,那么依据 “自己能吃饱的标准”点几个菜,完全可以结合自己的饭量进行点菜。网友不能混淆“舌尖浪费被处罚”的概念,不是“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错了,而是“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之后的“很多没有吃”错了,是没有吃完也“没有打包带走”错了。
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说,即便“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需要处罚,也应该是处罚食客,为什么处罚饭店呀?
这就要说说“餐饮浪费的监督主体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食品和食品浪费进行了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其中,饭店有监管的责任、引导的责任、提醒的责任。“两个人吃饭点5个菜”的时候,饭店需要善意提醒一下“能吃了不”,当食客“没有吃了”时,则需要提醒他们“打包带走”,而且饭店需要在显眼位置张贴“反对舌尖浪费”的提示等等。而被处罚的饭店,这些事情都没有做,因此被处罚一点都不冤。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两个人点5个菜”饭店被处罚,治理舌尖浪费就得狠点。
当然,对于执法部门而言,也需要做到“既罚饭店”也得“教育食客”,毕竟食客节约意识的养成才是治本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