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六安的黄先生年纪较大,在办理手机业务时因不知道如何操作,于是将自己的手机及相关证件交给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却因此背上了一笔“贷款”。
近日,黄先生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于2022年3月在该市金安区某手机店购买手机时,手机店内的通信运营商网点工作人员告知黄先生如将手机套餐从88元/月提升到128元/月,可获赠价值700元左右的无线耳机和自拍杆,黄先生表示同意。 2022年8月,黄先生发现自己的支付宝每月被自动扣款38元,要连续扣款24个月,黄先生顿时感觉自己无意当中背上了一笔“贷款”,于是拨打通信运营商客服热线进行投诉。投诉后,网点将912元(38元×24月)支付宝借贷提前还清,并告知黄先生已经解除限制,可以降低套餐费用,但是黄先生一直没有更改套餐。黄先生认为,通信运营商授权网点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予以赔偿。
经查,黄先生购买手机时,通信运营商网点为其办理了“信用购”,每月从黄先生支付宝花呗扣款38元,共24个月,运营商通过其自有APP为其每月返还38元,用于支付宝花呗扣款。乍看起来,是运营商为其还款,不需要消费者还款,但是需要消费者每月初按时交纳话费,保证话费余额充足不欠费,同时,需要连续使用24个月,期间不能更改手机套餐。
该市消保委组织黄先生与通信运营商及授权网点三方进行调解,指出通信运营商授权网点存在以下过错:一是工作人员并未对该款产品的详细信息进行真实全面介绍;二是在购买金融贷款产品时,身份验证环节由工作人员代为操作,使得黄先生未能在办理中自主确认是否申请贷款。如果黄先生不能按时交话费,可能会造成运营商延迟返还用于支付贷款的款项,产生贷款逾期,进而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经调解,经营者帮助黄先生将APP内返还的金额转存为话费,在此基础上,补偿黄先生800元现金,并承诺黄先生如果继续使用128元/月手机套餐,在约定的两年时间内每月仍有38元返还在APP里,如果更改套餐则停止返还。
消保委在此提醒通信运营商及消费者:“信用购”作为贷款产品,经营者在推广过程中应向用户充分告知产品内容、风险等,应严格遵守金融产品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办理“信用购”的过程中应充分了解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涉及授权、面部识别、签字确认时,要仔细阅读协议、授权内容,切不可随意让他人代为操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