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7月和1至7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至7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7%,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4%,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
1至7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黄山、宣城和池州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淮北、宿州和蚌埠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宣城、池州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3名),淮北、宿州、亳州和阜阳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并列第13名);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黄山、宣城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亳州、淮北和阜阳相对较差(从并列第15名至第14名)。
从县(市)、市辖区排名来看,1至7月,全省59个县(市)中,按PM2.5浓度排名,黟县、旌德、歙县等县(市)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10名);界首、临泉、阜南等县(市)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10名)。全省45个市辖区中,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区、屯溪区、徽州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9名);潘集区、烈山区、颍东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