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新国标”7月1日起施行
头盔“新国标”7月1日起施行,新制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在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适用性方面,“新国标”考虑到亚洲人的头型尺寸,头型由旧标准的大、中、小、特小四个头型修改为A、E、J、M、O五个头型,兼顾了成人和儿童的需求;按照形状分为全盔、3/4半盔(春秋盔)和1/2半盔(夏盔),适应了不同季节的适用需求。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