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药监局出台《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年任务清单》,明确21项具体落实措施,推动省政府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在药品监管领域落地见效。
省药监局聚焦省政府办公厅2023版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进一步检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梳理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等9项分工负责事项。结合年度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在广泛征集、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对标9项分工负责事项,共细化制定鼓励支持药械企业研发创新、建立扁平化行政审批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出台《2023年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优化审批服务的若干举措》、实施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不满意必回访”制度、印发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实施行政指导意见、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等21项具体落实措施,并逐项确定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据悉,省药监局将实行季度调度,强化办理督查、挂牌督办和建账销号,形成运转顺畅的跟踪问效工作闭环,确保各项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具体落实措施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