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药监局获悉,进一步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继《民声呼应》事项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建立运行后,该局建立《不满意必回访制度》。
根据《不满意必回访制度》,凡对省本级办理的投诉举报及咨询办理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均为回访对象,确保不满意回访率达100%。
据了解,《不满意必回访制度》明确了回访工作内容、回访形式和问题处理等事项,以期通过电话回访、信函回访、邮件回访等形式,积极发挥投诉举报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听取群众和企业对药品投诉举报咨询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和群众不满意事项一盯到底、跟踪问效,主动接受群众的“审阅”,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盲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时效和质量,真正让群众满意,让群众说好。同时,注重分析研判,在防范化解监管风险的同时,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