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合肥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个人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享受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补贴。
对于这一利好政策,合肥市民李女士却有些发愁。原来,3月下旬,李女士通过位于合肥市的二手车经销商将自己名下的旧车出售,随后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但当李女士申请消费补贴时却未能通过,并被告知:自己手中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外地汽车销售机构开具,因此无法享受合肥市的补贴政策。
因开发票地点非合肥未能通过审核
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于今年3月下旬在瓜子二手车交易平台将原先拥有的私家车出售,随后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李女士表示,合肥市出台的消费补助政策正是其最终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3月15日,合肥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今年2月4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需取得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售价5万元(含)到10万元的新车补贴1000元,售价10万元(含)到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售价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按照李女士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如果购车补贴申请审核通过,便可获得3000元的新车补贴。
一段时间后,李女士收到了由买方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者注意到,这张发票的开票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而非安徽省合肥市。“卖车的时候,二手车交易平台用的是全国竞拍的模式,买方也不一定就在本地,当时就没太在意。”李女士说道。
随后,令李女士感到意外的是,自己的新车补贴申请审核未能通过,理由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外地汽车销售机构开具,而非合肥市本地机构。”
主管部门表示将研究解决方法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地点与我们二手车经销企业无关。”6月26日,瓜子二手车一名客服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如果二手车的买方在异地,又在异地办理了二手车提档过户,那发票开具的地点就是买方办理提档过户所在的地点。”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个人消费者以出售二手车辆方式申报补贴,需取得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登记手续。个人用户出售名下的旧车,出售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出售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但对于此项规定,李女士提出了疑问:二手车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在合肥市完成,车辆也是通过位于合肥市的二手车经销商出售,之后自己也在合肥市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只因买方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地点在外地,就无法享受到新车补贴政策?
对此,合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处工作人员称,按照《通知》规定,即便二手车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在合肥市完成,但申请补贴时还是必须提供由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外,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李女士的情况,合肥市商务部门将与税务、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法,目前还无法给出具体答复。
此事后续进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