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023年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实行“两个一致”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年满6周岁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5日开始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5日开始。2023年,合肥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2025年实现网上招生系统全市推广使用。
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