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马鞍山市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右转通过路口时因疏于观察冲入逆向车道,导致一辆对向而行的电动自行车受到惊吓摔倒在地。交警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并现场对双方驾驶人开展安全宣教。
5月28日,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民警接110指令前往城区处理一起交通事故。16时30分许,正在处理事故的民警听到路口一侧突然传出车辆摔倒响声,于是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口北侧,迎面一辆银灰色小轿车逆向停在机动车道上。
经调查询问,事故发生时小轿车右转进入路口,驾驶人因车速过快、疏于观察等原因错误转入逆向左转车道,导致对向占用机动车道迎面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到惊吓。虽然两车未直接发生接触,但是电动车紧急刹车后摔倒在地。
民警依法认定小轿车驾驶人逆向行驶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机动车道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同时提醒双方当事人通过路口减速慢行、遵守法规,避免交通陋习引发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