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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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毛天润/整理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非法机构、平台以提供“解债服务”,化解债务纠纷为由,向债权人、债务人收取高额服务费、咨询费、保证金等,骗取钱财。这类所谓的“解债服务”,本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的非法集资骗局。

“解债”业务模式

所谓“解债”业务,就是“解债”公司宣称拥有“央企背景”和雄厚实力,以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为基础,由“解债”公司收取服务费提供“解债”方案,由其关联公司作代偿公司收取保证金进行投资盈利,最终实现偿还全部债务。典型作案手法为:不法分子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使“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或“投资入股”等。

从“解债”公司的解债方式来看主要有二种:一是针对债权人需要“解债”的收债模式;二是针对债务人需要“解债”的还债模式。

针对债权人需要“解债”的收债模式

此业务不需要债务人到场,债权人和“解债”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协议》,“解债”公司收取债务金额的 10%为服务费。同时,债权人与“解债”公司指定的代偿公司签订《权益转让合同》,将债权转让给代偿公司。根据债权人选择解债的期限3年、2 年、1 年收取债务人债务总金额的 20%、30%、50%为履约保证金,并交“解债”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资金监管公司监管,确保保证金安全,代偿公司分36期、24期、12期向债权人支付全额债务,实现“解债”。

债务人需要“解债”的还债模式

此业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并到场,债务人与“解债”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收取债务人解债金额的 10%为服务费。然后,由债权人、代偿公司、债务人共同签订《债权处置合同》,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代偿公司,代偿公司根据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选择解债的期限3年、2年、1年向债务人收取债务金额的 20%、30%、50%为履约保证金,并交“解债”公司指定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公司监管,代偿公司分36 期、24 期、12 期向债权人支付全额债务,实现“解债”。

“解债”业务风险提示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4月29日紧急发布《关于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全文分析指出了三类表现形式:

1.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旗号

所谓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2.承诺高额回报

宣扬低风险、高收益,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

3.大肆宣传造势

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此类机构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广大公众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防止上当受骗。

正确识别和防范“解债”业务风险

未经金融特许非法经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是非法集资常见手法,请社会公众在投资时要“三看一坚持”。

一、看有无金融业务许可证。金融是特许行业,从事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应当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任何违法违规开始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是非法金融活动。

二、看经营活动实质。生产经营应遵循基本的价值规律,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要仔细查看经营机构是否存在与其承诺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其宣传的运作模式是否违背价值规律,否则其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必将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三、看宣传内容。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四、要坚持依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请广大债权人、债务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

做好以上几点,无论是迫切希望化解债务的债事当事人,还是想加盟好项目的投资人,都能正确识别“解债”业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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