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后殴打他人,造成他人多处软组织挫伤,法院判决赔偿合理损失共计一万余元。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2022年11月,在广德市升平街道某饭店内,邓某酗酒后与石某、夏某(欧某的丈夫)因打扑克牌而发生争吵,随后邓某用手先后掐了夏某和石某的脖子,并打了欧某一耳光,将欧某打倒受伤。次日,广德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邓某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欧某受伤后到医院治疗,住院8天,花去医疗费3407.15元,出院后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建议休息一个月。
2023年3月,因双方未能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欧某向广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14128.35元。经计算,欧某的合理损失为10583.45元(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综上,判决被告邓某赔偿原告欧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共10583.45元,驳回原告欧某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