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乱象该如何整治?
2023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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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同情、借苦难涨粉
网红乱象该如何整治?

 

“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确诊肝癌。”近日,一位网红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则7分52秒的视频,称自己才25岁,就被确诊肝癌。视频中,他详细介绍了“体检时被查出肝癌”“医生跟我说治愈的几率不大”等信息。视频一经发出,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榜。

然而,正当大家纷纷表示惋惜和关怀,勉励他“一定要好好治疗”时,事情发生了反转——有网友留意到视频最后一闪而过的一个画面,字幕显示“本期视频内容纯属虚构”。这让很多网友异常愤怒,直斥其为流量没底线,还有网友称,“你知道我作为一个得过癌症的患者看到最后的心情吗?”

最终,该网红博主作出道歉。目前,该博主因违反平台社区公约,账号被予以阶段禁言、禁止被关注,以及暂停广告收益的处罚。在网络平台,像上述网红博主一样卖惨引流的还有多少?对不择手段引流的行为该如何整治?

为了引流编造卖惨“人设”

“从同情到愤怒,宛如坐了情绪过山车。”一位网友这样评价“网红博主发视频自称确诊肝癌”一事。对于该网红在道歉中所称“我做这期内容的初心,是想引起大家对自己身体的重视”的解释,很多网友表示不能接受,称无需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就是为了引流。”一位从事网红孵化工作的业内人士说,如果真出于提示身体健康的目的,一开始就应该明示,而该网红博主却选择在视频最后一笔带过“本期视频内容纯属虚构”,且文案中也未进行说明。

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实中,一些网络主播、博主利用网友的同情心同理心,以卖惨的方式实现快速引流涨粉,进而变现。甚至有一些机构专门孵化这种“人设”的网红,快速引流后再通过接广告、设置商品购买链接、直播带货等进行牟利。

实际上,从效果来看,上述网红博主的卖惨视频确实达到了引流的目的。从卖惨视频发出到账号禁言,仅一天时间,该博主粉丝已达550余万,相关视频播放量超过2000万,而他之前发布的视频,播放量最高的为300多万。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卖惨引流、消费同情、借苦难涨粉等行为在网络平台层出不穷,编造的卖惨“人设”经不起考验,有悖社会公序良俗,也违反相关法律和网络规范,靠编造故事牟利还可能构成诈骗等刑事犯罪,必须加大对此类乱象的整治力度。

借苦难涨粉 然后直播带货牟利

“四年创业失败,明天去注销公司,几百万打了水漂”“突遇家庭变故,自己又患上了癌症,现在负债累累”“求求大家救救我吧,我才刚满20岁,就被诊断出了癌症”“从小父母双亡,14岁就辍学打工”……

记者注意到,当下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仍有不少主播、博主面向镜头诉说着他们遭遇的苦难,有的人穿着破烂,有的人干着体力活满头是汗,有的人痛哭流涕……这些短视频往往能够引起大量网友的同情,点击量很高,主播、博主的粉丝数也快速增长。

例如某平台一位博主,之前作品主要为实拍各大人才市场、招聘市场的视频,播放量只有几千。而后发布自己创业失败、查出患上口腔癌的视频后,播放量迅速上升,多的时候超过了200万。这些视频,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卖惨引流,实在难辨。有网友在这些视频下留言:被感动到了,希望不是在消费同情。也有网友在看到博主开始直播带货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记者梳理发现,虚构事实卖惨引流,进而带货变现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一则视频中,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皮肤黝黑,脸上布满皱纹,双手颤颤巍巍地在胸前合十,哽咽着说:“我今年80岁了,石榴卖不出去了怎么办?”视频的文案是“这位老爷爷叫我帮他卖石榴,可是3斤9.9包邮我都卖不出去”;另一则视频中,同样的配音,悲情的音乐,一位沧桑的老人挑着两桶水踉跄走过,背后是一片石榴树。

后经查证,上述两则视频均为摆拍,前一名老人家里的石榴当时已经卖完,而那位挑水的老人,家里根本没有种石榴。面对上门的执法人员,视频发布者邱某某称,这么做就是想博取同情、吸引眼球,以卖惨带货。最后,执法人员对邱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邱某某也对自己发布虚假视频的事表示忏悔。

还有博主发布卖惨视频,获得粉丝同情后骗取钱财的,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整治网络乱象 依法依约给予处罚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网红当属公众人物范畴,从一些法院判决来看,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受到一定限制,网红粉丝量众多,其表达应比普通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这既来自道德层面,也来自法律层面。

“在网络通信发达的今天,有的网红拥有几百上千万粉丝,一场直播的收益非常可观。网红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引发网民模仿、讨论、热议,因此必须承担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责任,需要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进行约束。”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认为,网红博主、主播这类群体受众十分广泛,编造卖惨故事散布谣言极易引发社会争议,扰乱公共秩序。

今年3月,中央网信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聚焦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针对“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从严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提到,从严整治“自媒体”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包括哄骗、利诱老年人摆拍视频、开设直播,骗取网民点赞、打赏、捐赠等;欺骗、引诱残障人士,通过卖惨、恶搞、虐待等违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等。

但专家指出,对于一些卖惨类视频,在未明显违法的情况下,相关主播可能要多次反复违规才可能被彻底清退出平台,如果未被人举报的话,平台可能难以及时主动发现。与此类视频的泛滥程度和网红大量获利相比,处罚力度显然较弱。

朱巍建议,要进行信用联合惩戒与分级分类管理,对捏造虚假事实、违反道德法律的网红的信用进行降级,降低到一定程度或严重违规到一定程度的,应当给予封号处理。其次,网红账号的实际使用人、账号所有权人、注册者以及背后的MCN机构都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

此外,朱杰还表示,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网红及相关机构进行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或者统一市场“白名单”准入标准。“巨大流量带来的利益诱惑,导致有的网红会费尽心思做一些骇人听闻、编造故事博取眼球的事。有关部门对这种无序追逐利益的方式应加以正向引导,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 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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