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4月11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一度遭受疫情重创的旅游业逐步复苏。但与此同时,因“不合理低价游”诱发的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乱象又死灰复燃,不仅给旅游业复苏“添了堵”,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如此背景下,主管部门及时部署“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可以说是正逢其时。
众所周知,“花最少的钱享受到更好的旅游体验”是游客的普遍消费心理。因此,旅游企业以低价招揽游客,不失为扩大营收、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旅游价格的合理界限,还须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基本前提。这是因为“低价游”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价格低到不合理的程度,旅游企业则必然面临“赔本赚吆喝”的利润困境,产生从游客身上“薅羊毛”的赢利冲动,最终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当前,旅游已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人们对旅游有了更多“诗和远方”的厚望。遗憾的是,面对游客“品质游”的追求,不少旅游企业不但不转型升级经营发展理念,反而死守“不合理低价游”的经营法则。
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开展专项整治完全必要,但不能仅止步于此,还需要解决其背后存在的“品质游”没能及时补位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应以“革旧立新”为导向,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对“零团费、低价团”等达不到基本质量标准的旅游产品,用合理机制将其淘汰出去,以此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要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构建起品质有保障、服务有差别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引导旅游企业走出价格低水平竞争、旅游体验不佳的发展陷阱。如此,才能有效铲除“不合理低价游”的滋生土壤,促使旅游回归到靠产品和服务品质获取竞争优势的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