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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两项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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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安全风险隐患 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安徽启动两项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先后启动“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两项行动。

推进“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

为进一步净化乡村药械妆市场,保障乡村居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稽查行动”)。

《方案》指出,专项稽查行动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以下简称“乡村”)药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全方位、无盲区“体检筛查”,消除一批风险隐患,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乡村药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专项稽查行动分部署启动、具体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方案》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者三个领域细化了打击重点和重点检查内容。

《方案》要求,安徽省药监局由局领导牵头专项稽查行动,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专项稽查行动作为本地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制定辖区专项稽查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安排部署好专项稽查行动;加强内部协作,加强与公安、检察、卫生健康、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常态化信息通报,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通过专项稽查行动,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药品执法队伍,确保专项稽查行动取得成效。安徽省药监局将联合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各地专项稽查行动工作进行督查督导,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推进专项稽查行动。

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全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聚焦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实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市场环境、监管体系和机制持续优化,推动全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通知部署11项重点任务。主要涵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创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重点企业,特定人群使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和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以及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领域。通知明确8项工作措施。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督促涉械企业对照《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关键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并严格贯彻落实;持续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风险,创新会商方式,制定风险清单,系统精准处置,实现闭环管理;全面实施分级监管,鼓励省局分局与市局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强监督抽检,规范抽检不合格处置工作;强化不良事件监测,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医疗器械警戒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在企业端和监管端同步推进,做到树典型、强引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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