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接诊患者,受到行政处罚后却拒不交纳罚款。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近日,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行政案件予以强制执行。
2021年12月,计某某在肥东县店埠镇石塘路某门面房内擅自执业,被肥东县卫健委查处,予以没收其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计某某遂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9月,肥东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将对计某某原先的行政处罚变更为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五万元,并告知计某某,若不服该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计某某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月11日,肥东县人民政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肥东法院依法裁定对该行政复议中的罚款五万元准予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计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计某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遂依法冻结计某某银行存款两万元并告知其应当立即缴纳剩余罚款。3月1日,计某某缴纳了剩余三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