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的表彰奖励。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国卫医急发〔2023〕3号),我省再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称号,这是我省连续第6次获此殊荣。全省16个市均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2022年全省血液采集总量再创新高。12月份,在受新冠感染高峰期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全年全省献血总量仍达到91.46万单位,同比增长0.62%,其中:单采血小板采集40025人次、60813个治疗量,同比分别增长7.18%和10.68%。
“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离不开每位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在《决定》中,我省有23274人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和金银铜奖)表彰,较2018~2019表彰年度增长40.5%。22个单位和个人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奖”,528人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180人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