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3年1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0.6%,同比上升23.4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6%,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PM10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
地级市排名显示,2023年1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黄山、宣城和滁州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阜阳、亳州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宣城和滁州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阳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黄山、宣城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阳和宿州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县(市)、市辖区排名来看,2023年1月,全省59个县(市)中,按PM2.5浓度排名,旌德、黟县和歙县等县(市)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10名);界首、临泉和太和等县(市)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9名)。全省45个市辖区中,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区、徽州区和屯溪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9名);颍东区、谯城区和颍州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