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月8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3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上调至2060元。
根据《通知》,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6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206元,较之前增加40元。合肥市下辖的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87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188元,较之前增加44元。
《通知》要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需在2023年3月1日前通过单位网厅或归集受托银行柜面完成2023年1至2月份公积金汇缴工作,及时调整职工月最低缴存基数。单位已开通单位网厅功能的,办理相关业务时可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随后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进入后选择“单位网厅系统”登录,再点击缴存基数调整进行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