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印发了《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统筹资金13亿元,设立省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投放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普惠型小微企业注册地需在安徽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且无逃废债等失信记录。但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