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出台《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将科技服务业作为重点领域,着力从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
允许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
政策规定,赋予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职能,机构中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不低于70%。将技术转移机构纳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目录管理,每年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发布排名。
实施科技人员“双聘制”,允许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开展成果转化工作。
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鼓励使用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研究院,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指导建设一批基础性、先进性、权威性、公益性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省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鼓励科研院所、领军企业、在皖高校利用相关资源建设面向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主导产业企业提供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设备共享、科技查询、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创新等服务,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与风险,助力主导产业做实做强做优。
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研究院(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规定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设立天使基金群,投资容错率最高可达80%
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内设立天使基金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容错率最高可达80%。建立健全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支持机制,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财政奖补和股权投资力度。
每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
大力招引境内外高层次创业团队,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产业发展急需、市场前景广阔、创业方案可行、创业者有过从业经验的高层次创业团队。每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其中,高层次创业团队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包括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且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各地可结合本地新兴产业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高层次创业团队范围。
国企每年必须拿出至少一半岗位面向应届生
我省将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引导省内企业每年开发不少于60万个高质量就业岗位,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安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不低于50%。选认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特派团,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年选派500名左右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到县域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
为新设立科技企业提供“一日办结”集成服务
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优化适合科技创业者的创业环境,有效化解人力资源“虹吸效应”,强化科技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优化科技企业开办服务,为新设立的科技类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日办结”集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