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网络出现的“黄牛倒卖辉瑞新冠药”“辉瑞新冠药被黄牛炒到上万元”等舆情信息,天津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出击,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执法检查,并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倒卖辉瑞新冠治疗药奈玛特韦片的违法行为。(1月5日《中国青年报》)
实际上,对近期涉疫物资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各地相关部门都在加大涉疫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三类涉疫物资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巡查检查,集中摸排哄抬价格违法线索,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据公布的典型案例,除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外,有的用强制捆绑销售变相哄抬价格,有的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价。“一盒辉瑞新冠治疗药物卖到1.2万元”并非绝无仅有。
无疑,坐地起价的销售方式,客观上造成了消费者的恐慌情绪,推动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优化以后防疫药品价格过快上涨,情节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如此趁疫情哄抬物价,可以说是“罪加一等”,不加以严厉处罚,不足以打击借疫情发大财的不法行为。实际上,类似的哄抬物价,于疫情防控期间时有出现,严重地扰乱了本已脆弱的市场供应,已经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也因此,为稳定疫情时期的市场供应,2020年2月1日疫情来袭之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已经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认定。而“两高”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具有较平时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从严惩处。面对如此清晰严厉的警示,时至今日依然哄抬价格“借疫谋财”,完全是胆大妄为的顶风作案。
于当下进入战胜疫情的关键阶段,岂容奸商再“借疫发财”,谁如果还想发“疫情财”,必将付出更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