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生成或编辑人脸、人声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其中提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