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某某,池州市某村村民,常年在安庆市区务工,其妻子是壹级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系该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2021年1月7日,柳某某带着妻子如往常一样到安庆市区帮人送货,却被他人驾驶的小轿车突然撞倒,夫妻双方均受伤严重。处理事故的交警将柳某某引导至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当即为其指派了律师,承办律师帮助柳某某夫妻将肇事者起诉到了法院。2022年10月12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柳某某夫妻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2万余元,受援人柳某某对办案结果非常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是宜秀区司法局创优法律援助“惠民”品牌,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