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2月7日,合肥市包河区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录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aohe.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若有建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下班前将书面建议或意见送至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535室。
据介绍,房票安置是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据本方案将应安置房屋价值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的结算凭证,由被征收人自行在包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宅、车位、车库及配套的储藏室)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
房票是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的记载项目名称、协议编号、房票使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票面金额、开具日期、兑付须知等内容的书面凭证,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加盖公章。
包河区行政区域内已抽取空号但未完成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房票安置。未选择房票安置的,仍按照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房票票面金额等同于被征收人应安置房屋价值补偿(空号凭据上载明的应安置面积×对应安置点评估单价)。记者了解到,房票安置,每张空号卡只允许出具房票1张。票面金额不足支付购房款的,由房票使用人自行补足。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由房票出具单位在代缴购房款项后,据实支付给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