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大力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
到2030年,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科技支撑降碳能力明显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
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3600万千瓦
同时,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风光装机倍增工程,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布局建设一批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风电项目,有序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00万千瓦。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打造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到2025年,省用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307万千瓦,2030年达到1000万千瓦。
我省将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争创国家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省。加强绿电交易等市场化改革,逐步推动新型储能、电动汽车、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推动省级天然气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推进管网管输和销售业务分离。推动峰谷电价、容量电价等价格改革,完善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抽水蓄能机组等调节性电源运行价格补偿机制。
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
在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面,我省将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构建通江达海水运网,建设“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内河航道主骨架,打造“两枢纽一中心”现代化港口群。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铁路干线与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高效联通。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推进快递包装、仓储、货运配送绿色转型,提高末端配送效率。
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车辆、政府公务用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车路协同融合。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统筹推进公共充换电站、专用充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
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政策
在政策保障方面,我省将统筹省级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政策,鼓励用户削峰填谷。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按照国家部署,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推动我省更多碳汇项目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企业。